序例

諸問,黃帝及雷公皆曰“問”。其對也,黃帝曰“答”,岐伯之徒皆曰“對”。上章問及對已有名字者,則下章但言“問”言“對”,亦不更說名字也。若人異則重複更名字。此則其例也。諸言“主之”者可灸可刺,其言“刺之”者不可灸,言“灸之”者不可刺,亦其例也。

晉·玄晏先生 皇甫謐士安 集